第一章 总 则
第五章 评审团的建立
第十三条 评审组由省中心站管部及市中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至少3—4人参加)。评审员要按照省彩票中心制定的《彩票管理条例》依法依据评审,主要对申报者的现有实际硬件设施、福彩常识考试以及其它附加内容进行严格审查评分。评审员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 监督组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纪检委等部门组成(监督组至少有两个部门到会)。监督员主要监督会议程序是否严格、公正;监督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监督评审组评分是否公平及监督试题封存情况等。
第十五条 市福彩中心要选择优秀的专业领导人员将其建立成评审员库。在选择市中心评审员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不定性选取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评选,已确保公平、公正原则。
第六章 评审根据
新增投注站评审程序主要由硬件设施、福彩常识考试和其他附加内容组成,其评审根据为:
第十六条 硬件设施的房屋性质主要包括自有房屋和租赁房屋,申报者要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上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福彩常识考试是对申报者常识考核的评定,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一经发现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其他附加内容主要是申报者结合自身条件对福彩事业前景的自我阐述。申报者可从自身情况、为什么申请投注站、怎样建设投注站点及对福彩事业前景概述等几方面进行介绍,阐述后,评审员将根据申报者概述的具体内容对其进行打分,受监督员监督。
第七章 评 分
第十九条 评审小组成员可采取现场询问的方式考核申报经营者,最后通过对申报经营者的笔试成绩、所有硬件条件评比成绩和现场表述成绩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过程要严格,受监督组监督。
第二十条 评审组将每位考核的申报经营者得分成绩汇总并密封后交与监督组人员审核,经所有监督员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八章 公布评选结果
第二十一条 由评审组公布每位被考核者的分数,分数高者确定入选。
第九章 结果公示
第二十二条 市福彩中心借助当地晚报、广播电视报、福彩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在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者可直接到所在市福彩中心反应情况;如在公示期间内没有任何情况反应,市福彩中心可视为无异议,确定入选人员。
第十章 上报结果
第二十四条 公示后没有异议,市福彩中心将确定的人选及相关考核材料上报给省中心。
第二十五条 省中心接到材料后及时核定办理,经省中心批准的投注站需签订设立投注站协议书并交付投注机抵押金。
第二十六条 投注站是销售电脑福利彩票的场所,经营者必须自觉执行彩票中心的规定,严谨销售未经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批准的各类彩票。
第二十七条 投注站根据《投注站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
第二十八条 投注站建立后,必须在申请地点销售电脑福利彩票,未经彩票中心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投注机产权所有人、销售地址、站名和站号,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市中心将按照《福利彩票投注站迁移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辽宁省彩票发行中心。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部分内容摘自《辽宁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规定》,在执行中如有不当以省中心管理条例及省中心裁决为准。
第一条 为保证辽宁省电脑福利彩票销售,加强对投注站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根据福利彩票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辽宁省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彩票中心)站管部是投注站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第三条 所有新增投注站负责人和操作员一律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新增站点采取:“可行性分析—公示报名—评审—分析—公布结果—公示结果—上报结果”的招标方式进行评选。投注站经营者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辽宁省有固定的注册地址或户口地址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守法公民。
第二章 制定可行性报告
第五条 新增投注站的申请范围主要包括空白农村、空白乡镇、新开发的新城区、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开发小区等。
第六条 市福彩中心会根据市场调查和市民需求,制定某一地区可以增设电脑彩票投注站的可行性报告。
第三章 申报可行性报告
第七条 市福彩中心将可行性报告递交于省中心,由省中心派专业人员(至少2人)到该地区进行现场审批。
第八条 省福彩中心站管部负责审核报告材料,符合实地考察要求的,即行受理;不符合实地考察要求的,即退回申请报告,不予批准,并向市中心说明原因。
第九条 省福彩中心站管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批准在该地区设立新增站,并把结果通知市福彩中心。
第四章 公示与报名
第十条 省福彩中心批准后,市福彩中心将拟定在该地区设立投注站站点,并在媒体(暂定于“当地晚报福彩专版”和“当地福彩网站”)上进行公示,并请有意者到市中心报名,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有意申报者要按《辽宁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规定》向福彩中心提交下列申请证实材料:
(一)申请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二)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面积证明材料(自有房屋: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供房东的身份证、产权证明或房证)及租赁协议等;
(四)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市福彩中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考查,并做出相关调查材料。
第十二条 报名时,福彩中心应将以下材料提供给申请人:①福彩常识考试材料(福利彩票知识手册);②新增投注站管理办法;③福利彩票投注站形象建设标准等。